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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吴江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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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日起社保基数、工伤保险基数调整通知!
发布时间:2018年1月27日    [关闭]

  1 、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
  2018年4月1日起,我区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2340元/月调整至2660元/月,缴费基数上限为19613元/月。

  2、灵活就业人员
  2018年4月1日起,我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2660元/月,可设若干个档次,最高不超过每月19613元。档次设定由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布。
  注:医疗、失业、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随基本养老保险一起调整。

  3、统一缴费和待遇政策
  自2018年4月1日起,原适用 《吴江市外来农民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》 (吴政发〔2008〕198号)的参保对象,统一按照《吴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》 (吴政规字〔2010〕21号)参加职工医疗保险。也就是说,从2018年4月1日,吴江区参保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将执行统一的缴费和待遇政策!

  随着吴江社会保险政策全面融入苏州,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步伐也在加快, 缴费基数的上调, 意味着广大参保职工的社保待遇水平也跟着提高啦!

  2018年度吴江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明年4月1日起调整!

  + 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
  2018年4月1日起,吴江区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调整为0.4%、0.7%、1.0%、1.3%、1.5%、1.7%、1.9%、2.1%。

  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基准费率
  2018年4月1日起,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为2‰,交通、水利工程,装饰装修、市政工程、设备安装工程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为1.6‰,自愿参加商业保险费率调整为0.8‰。
  调整后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在“以支定收,收支平衡”的原则下更加科学、合理,有利于加快吴江社保体系融入苏州进程,更有利于降低参保企业经营成本,减轻企业负担,更好适应吴江经济社会发展。

本文转自:吴江人社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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